看了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,其实有很多读者给了我一个暗示:我是一个擅长写感情文的人。
我不擅长爱情,但是我应该擅长亲情,友情。
也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,写了个玄幻的签约开头,卖了六百五,只有四章,那个买主对我说:“开始其实我并不抱什么希望,在地铁上我看了你的开头,看着看着看哭了,周围人都以为我是撒比,真的,大兄弟,爷爷那段写的太好了!”
我其实是一个性格上比较内向,不喜欢说话的人,我可能不擅长让你们笑,但我应该可以让你们看着看着就哭了。
这应该也是一种能力吧,一种调动读者情绪的能力。
其实都市来源于生活,那种主角见人就踩,见美女就收,配角无脑的文恐怕是不怎么好的。
小说里,每一个人物都应该是独立的,他们会哭,会笑,会害怕,会彷徨,会牺牲,拿得起放得下,他们都是真实的,都是活在芸芸世界的人,而不应该被桥段套路毁掉,他们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,因为缘分,他们和主角认识,所以成为配角,但他们没必要服从于主角,因为他们有他们的人生,有他们的故事,一样可以很精彩。
我明明有自己很强烈的个人风格,为什么要舍弃自己,去追求所谓的创意,所谓的爽点。
我有文笔,真的,14年第一本书,纯文笔签约,你们能想象前八千字全部是环境描写的书能签约吗?
有时间跟编辑聊一聊,不准备修了,开新书,一本写自己内心想写,自己个人风格很强烈的书。
“每一个人都有他们的人生,作为作者,我无力改变什么,只能默默的旁观,让他们自己走下去,将他们的故事写出来,让更多的人走进他们的人生,高兴就笑,不高兴就哭!”神梦一刀说。
抠脚老太,冰蝴蝶,莉莉,猜猜猜,不着调,抱歉我只能记住这么多读者,可能经常出现在书评区吧,印象比较深。
你们看到了,加我微信,等待新书1*8*9*3*6*3*6*9*3*5*8。
有感而发,大家可以百度“原创,因为lol,我第一次犯罪”,这大概是自己的风格,两年前写的,现在叙事技巧肯定比以前成熟了许多,但是风格是不会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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