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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对酒当歌上(第1页)

赵雍行事向来是雷厉风行,才刚刚从乐城与燕王会盟归来,在邯郸待了不到十日,便马不停蹄的北上巡视云中。同时令自己长子赵章持节前往代郡,征调军士为不就后的大战做准备。

这一年主父常年在外,并未在邯郸停留多久,国中的大小事务皆交由他的儿子赵何处理。赵何虽然年幼,但聪敏好学,在肥义这个贤相的辅助下国中的事物都也处理的井井有条,丝毫不见混乱。赵雍本就不喜欢这些繁琐的朝务,见自己的儿子像是块让大王的料,所幸将朝中所有的事物全部交由他决断,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凡事都要快马报于自己。

此次赵雍虽然名为巡视云中、雁门二郡,实则是对北部日渐有抬头之势的楼烦、林胡二部敲打。故而虽是轻车简行,却有近万名赵国精锐骑兵跟随。

楼烦和林胡本是赵国北部的强大游牧部落,和燕国北部的东胡并称为三胡,长年侵扰赵国、燕国和秦国边境,使三国如芒在背。因为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作战方式多为车兵步兵相辅的战术,在广袤的草原上机动力远不如来去自如的胡人骑兵,在与胡人的交战中屡屡吃亏,多以败绩居多。所以各国多修筑长城防备胡人,以步兵依托坚固的城墙抵御胡人游骑的侵扰。历代赵国君主也都是如此,坚持北面依托长城防御胡人,集中主要精力在南面与诸侯争霸。

惟独到了赵雍登基为王后,一改以往赵国的战略思想,在南面结好六国,利用各国之间的矛盾互相牵制。而在北面则放弃了消极防御,转而利用刚刚训练好的精锐骑兵大举进攻楼烦和林胡二部,数度重创二部,从他们的手中夺取了大片肥美的草原,先后设立雁门和云中二郡。

相比于六国在中原攻伐不断,赵国独辟蹊径的战略方针显然大获成功。才不到数年的时间,赵国的领土就足足扩大了一倍有余,战略空间大大增加。原来令历代赵国君主头疼无比的楼烦和林胡,也在赵雍的连番打击下损失惨重,不断北迁以避开赵军的锋芒,再不敢轻易南下掳掠赵地。

只是近年来楼烦和林胡北逃休养生息后,已渐渐恢复了当年的元气,随着赵国的战略重心南移,二部又渐渐起了窥伺之心,频频在北疆挑衅寻事,以试探赵国的反应。赵雍正是出于此种顾虑,担心一旦赵军主力进攻中山,楼烦二部很可能借机南下攻打新占未久的云中、雁门,所以打算在对中山动手前,先用武力震慑二部一番,让其不敢轻举妄动。

大军一路北上,出了井陉要隘,便进入了赵国北部最为重要的代郡。

这一路上赵信倒是没少吃苦头。原本他以为自己身为主父身边的郎官,自然是紧跟在主父身边,想来是养尊处优,一路跟着主父吃香的喝辣的。

事实却大大出乎赵信的意料之外,别说没有特殊的优待,倒是比一般的士兵还要苦上一些。

赵雍根本就不像个赵王,倒十足像个马背上生活的胡人。他能操着胡语,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手下的将士们喝着烈酒,大块吃肉,大声的说着粗鄙的话,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。赵雍惯住帐篷,习惯了水草生活,对宫宇殿堂不屑一顾,连带着赵信也跟着倒霉,每日都跟他屁股后面餐风露饮,不得不吃着烤制粗劣、腥味十足的牛羊肉,才几天下来,就觉得腰酸背疼、满嘴异味。

更让赵信叫苦连连的是,赵雍似乎永远精力充沛不知道疲倦,从邯郸一路上,大军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。沿途严令禁止地方官员前来拜见,遇城也不入,只是简单的补充下粮草饮水就继续赶路。

这些骑兵都是追随赵雍征战多年的精锐,早已习惯了这种高强度行军。骑兵们皆是双马换乘,白天赶路,夜深才立帐休息,这些强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。惟独赵信这个娇生惯养的少爷最为吃苦,他本来骑术就并不精湛,数日赶路下来双腿的内侧早已磨成了一片稀烂,每次碰到都是火辣辣疼痛无比。

赵信的举止自然逃不出赵雍的眼睛,他却不闻不问,反而下令加强行军强度,仅用了五天就从邯郸赶到了代郡。待见到赵信虽然骑术不佳,性子却是倔强无比,每日在马背上颠簸的脸色惨白,却也只是闭口强忍着不说,这点让赵雍颇为满意。

不过他手下的将军们对赵信就没有那么友善了。这些军头们都是战场上过命的硬交情,当日赵信耍滑头羞辱了石虎一番,这些人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了。见赵信在马背上受苦也是幸灾乐祸,若不是碍着主父在此,恐怕早就上前言语羞辱他一番了。

好在赵信身强体健,一身的武艺修为也不弱,经过最初的折磨后,渐渐也就习惯了些,倒也没有最初几天那么难熬了。

出了太行要道井陉后,便进入了赵国北方的要地代郡境内。

代郡于邯郸,就如同左臂之于右膀。两者一南一北两大中心,遥相呼应,构建了赵国特殊的国情与风貌。

不同于中原任何一国,赵国地分南北两块,南是以都城邯郸为代表的农耕文明,北则是以代郡为代表的游牧文明。所以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,代郡都有其特殊的存在意义,故而历代赵国君主都会在代郡设置一名代相,代替自己行使君王的权利。

进入代郡之后,无论是风土地形,还是言行举止,都大异于邯郸的赵民。赵信自小居住在邯郸附近,从未见过草原的景色,一路上倒是大饱眼福,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。

此时尚属早春,空气中虽然仍透着一丝寒意,吹在脸上却也并不凌烈。草原上成片的出现了嫩绿,看上去赏心悦目至极。代郡虽为赵氏所有近百年,开垦的力度却并不大,许多地方都是杳无人烟,一路上大军行走也经常惊起路边的小兽,一阵慌乱的逃窜入林中。

赵雍看了兴致大起,下令原地驻军休息一天,他亲自策马进林中狩猎。

不得不说赵雍的箭术确实了得,才不到半天的时间,猎到的猎物就已经堆满了备用的数匹战马。赵雍心情大好,便将猎物分与众人,自己更是亲自动手烧烤野味。

因为时间充裕,不必像前几日那样急着赶路,再加上将士们这几日吃多了肉干干饼,今天狩猎颇丰猎了不少野味,军中自然一片欢呼,三五成群的围着篝火笑容满面的烤着野味。

“来,尝尝我的手艺。”赵雍用匕首飞快的在篝火上烧烤的野猪上切下了一只后腿,扔给了一旁的赵信。

赵信手脚慌乱的接过了野猪腿,差点被滚烫的油脂烫着。放在嘴边大口咬去,只觉得满嘴肉香,油而不腻,忍不住咂了咂嘴。

“如何?”赵雍笑眯眯的看着这小子。

“好,好极了。”赵信连忙吐出舌头,咧嘴笑道。

“没想到主父你还有这么好的手艺,厉害厉害。”

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,赵信也知道了主父平时是个极好相处的人,平时跟士卒们也是随意的开着玩笑,很少称孤道寡。所以渐渐的也胆子大了起来,不再像之前那么拘束了。

赵雍哈哈一笑,道;“这是自然,要说打仗我不敢说是天下第一,不过要说这打猎烤肉,若我自认第二,这天下还没人敢称第一呢。”

“这是自然。”一旁的韩胜笑着对赵信说道:“你小子今天可是有口福了,能吃到主父亲自烤的野味,一定要敞开肚皮好好吃个饱,否则以后肯定要后悔。”

韩胜是主父身边的郎中令,统领众郎官,是赵信的顶头上司。不同于主父身边那些草芥出身的亲信们,他出身于世家子弟,却深得主父的信任。所以对同样出身的赵信颇为照顾,一路上没有少给他帮助。

赵信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烤肉,一边口齿不清的说道;“那是自然,今天一定把肚子塞满。”

赵雍笑眯眯的看着赵信,忽然从腰间解下了囊袋,扔了过去道;“接住。”

“吃肉不喝酒有何乐趣,来,尝尝我北地的烈酒滋味如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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